服務條款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          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經營之(https://www.majipay.com.tw/)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本網站商品之設計、製造、販賣及銷售(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會員完成本網站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完全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及「隱私權聲明」之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

2.          本網站可隨時修訂本條款及「隱私權聲明」,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 本網站的網站上,公佈之日起七日後,該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即刻生效,本網站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如限制行為能力人(7歲以上、18歲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並遵守本合約及相關法律規定。

3.          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修訂或變更,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 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4.          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意思表示等,皆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式。

5.          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聯繫方式如下:
客服專線:(02)7721-2177
客服信箱:21customerservice@happyfan7.com

二、會員的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1.          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2.          加入會員時,若有資料不實或資料錯誤等問題,由登錄者自行負責。

3.          登錄不實的資料被發現時,網站管理者有權利直接停止服務或取消服務契約,本網站或第三者所受到的損失,由涉此事件的會員來承擔負責。

4.          用假名或他人的身份訊息加入會員者,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護且必須為此擔負民法和刑法上所有的責任。

三、本網站隱私權政策

1.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本網站「隱私權聲明」受到保護與規範。您了解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同意本網站依據「隱私權聲明」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包括跨國()間的國際傳輸與儲存及本網站及其關係企業內部之利用。本網站「隱私權聲明」之訂定均係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為準則依據。

四、分期付款買賣申請約定

對於分期付款買賣申請,您確認並同意以下約定事項:

1.          (即申請人,亦為買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本服務之特約商(即原債權人,亦為賣方)購買於本平台之交易確認頁面中所載之商品或服務(下稱本標的),於您在本平台點選確認交易時已充分知悉並同意,本分期付款買賣申請,經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分期付款買賣債權之受讓人,以下稱本公司)審核通過後,特約商即已將請求支付分期價款之權利及依分期付款買賣所生之其他一切權利及利益,讓與本公司及其受讓人,同時授權本公司及其受讓人管理帳務,不另為書面通知。

2.          本公司對於本分期付款買賣申請保留核准與否的權利,對於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是否生效亦保有最終同意權;一經本公司審核同意,本分期付款買賣之應收帳款債權即已 轉讓予本公司,不另為書面通知   ,並將由本公司於扣除手續費及相關費用後,一次付款予特約商,以為收買該應收帳款債權,您知悉並同意分期款項應依約繳付予本公司,若未核准時,您同意特約商與本公司無須返還本分期付款申請之相關文件及資料。您並已同意以電子文件為分期付款買賣申請及契約之表示方式。

3.          本標的如為實體商品時,您同意依本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承買,並僅得先行佔有及使用本標的,於本分期價款及分期付款買賣契約之約定未全部履行清償前,特約商仍保 有所有權,您僅得先行依善良管理人義務保管、占有使用,不得擅自處分(包含但不限於出售、移轉、質押、典當等)本標的,於您未依約繳付或違約時,本公司得要求您交付本標的。

4.          本標的之總價款、頭期款(訂金)、分期付款金額、分期期數、期付款、利率等分期價款資訊均依本平台之交易確認頁面中所載。您需自行負擔分期繳款手續費,實際金額以繳款單所載為準。另有關本標的之商品規格、品質、數量等,悉依特約商所提供之品質保證書或出貨憑證所載。如本標的需提供相關證件始完成申請分期付款(例如:機車需提供行照影本),您同意特約商及其履行輔助人得將行照影本直接提供予本公司。如您拒絕提供或未完成提供,視為您放棄以分期付款購買本標的。

5.          無卡分期服務賣場總價已含手續費,無需額外支付利息或其他費用。

6.          有關客製化商品部分為依會員要求規格所訂製,以上所屬商品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項,並無7日無條件退貨之適用。

7.          您知悉本公司非商品之進口人、出售人或經銷人,亦非服務提供人,並且有關本應收帳款之買賣或勞務等瑕疵擔保,以及贈品、保固、保險、保證、售後服務與其他法律上及契約上所生糾紛,應由特約商即賣方或提供勞務者承擔。

8.          您於消費爭議情事發生時,除已向消費者保護機構或司法機關聲請調解或提起訴訟,並取得可止付款項之相關證明者外,不得逕行止付分期款項;如您未為繳付時,其後 如經證明非屬消費爭議或因非可歸責於特約商或本公司之事由,致衍生爭議者,您於受特約商或本公司通知後,應立即繳付,並自應繳期日之次日起,以年息百分之五計 付利息予本公司。

9.          如為訪問交易或通訊交易之消費,且非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時,您得自領受商品後七日內無需理由,以信函通知或逕行將商品退回特約商,以為解除契 約之意思表示;故您於領受商品時應即驗收,並於發現商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特約商,您怠為瑕疵通知者,除依通常檢查不能發現之商品瑕疵外,視為承認所受領之物,標 的物之危險自您占有標的物時起,由您自行承擔。

10.      您如有延遲付款、違反約定事項、退票、信用貶落、銀行拒往、受假執行、假扣押、破產聲請、宣告、死亡等情事時,所有未到期分期價款視為提前全部到期,本公司得不經 催告,逕行要求您立即清償全部債務,並另支付自遲延繳款日或違約日起至清償日止,依年利率百分之二十約定利率計收遲延利息,及每期滯納金新台幣五百元。了解並同意,特約商及本公司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i.                特約商及本公司為分期付款買賣、融資性租賃及應收帳款受讓等相關業務或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您之識別類與特 徵類個人資料。

                           ii.                利用期間,為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特約商及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iii.                利用對象,為特約商、本公司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及其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及其日後成立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詳本公司網 )、勞工保險局或其他徵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華徵信所)、本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之機構、本公司合作推廣對象、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同意為您清償分期價款之第三人、聯絡人(基於本公司帳款管理之目的)、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iv.                利用地區,為利用對象之國內外營業所在地。

                           v.                利用方式,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之利用方式(如電子文件或紙本),或符合第20條規定之利用方式。同時您得依個資法相關規定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及行使權利,而本公司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您並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時,特約商及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完善之業務或服務。您並同意本公司得代理本人並使用本人之個人資料暨銀行資料向發卡銀行及電信公司等為相關查詢。其餘關於本平台對於個人資料之蒐   集、處理及利用,悉依本平台之隱私權保護政策。

11.      您在本平台點選確認交易時,均表示已經您本人於合理期間對本分期付款約定事項審閱無誤,且充分了解同意。

五、帳號、密碼及安全

1.          會員帳號或密碼資料不能揭露、轉讓、贈與、出租或借貸予他人。

2.          無正當理由,非經本網站之書面同意,會員不能與他人共用帳號。

3.          會員自身的帳號被偷竊或遭第三者盜用時,應立即通報 本網站,依照本網站所指示的步驟處理。

4.          會員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的疏失,致所發生的一切損失應自行負責。

六、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亦同。會員同 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虛假電子郵件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本網站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網站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未經本網站事前書面同意,不得下載、公開傳輸、轉載、重製、修改、販賣、轉賣、商業利用本網站及其內容,亦不得蒐集或利用本網站刊載之商品目錄、描述、價格等資 料,或利用該等資料收集、robots、收集相似數據及調取工具的行為。

10.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網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